金融监管总局就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》过渡期安排征求意见,明确差异化达标要求

金融
2025 12-30 13:53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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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稳妥推进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新规”)实施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12月30日发布《关于实施<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>过渡期安排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0日。

新规于2024年初正式发布,旨在推动国内银行资本监管标准与国际巴塞尔协议III接轨,全面升级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法,对银行经营管理将产生深远影响。本次过渡期安排的核心是“分类施策、分步达标”。意见稿根据银行资产规模、跨境业务复杂程度等,将银行划分为三档,分别设置从2026年初至2028年底不等的过渡期。

对于第一档(主要是系统重要性银行和跨境业务活跃的大型银行),要求最严,需在2026年1月1日即全面达标,但允许部分计量难度较大的信用风险权重(如房地产风险暴露)和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分三年逐步到位。第二档银行给予更长的准备时间,而针对小微、三农服务为主的第三档银行,则设置了相对简化的达标路线图。

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设置过渡期旨在给银行留出充足的业务调整、系统升级和模型验证时间,避免因规则突变对信贷供给造成冲击,特别是要保障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平稳衔接。市场分析人士指出,过渡期安排体现了监管的审慎与灵活,但长远看,新规将永久性提升部分业务的资本消耗,驱动银行更加精细化管理资本,优化资产结构,回归服务实体本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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