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数字化转型深入和金融科技创新加速的背景下,数据安全已成为金融体系的命脉。今日,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证监会、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开展“金融数据安全治理年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,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,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性金融数据安全治理专项行动。
《通知》要求,所有持牌金融机构,包括银行、保险、证券、支付机构等,需对照《金融数据安全分级指南》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》等标准,对数据采集、传输、存储、使用、删除、销毁的全生命周期进行风险排查与整改。重点治理领域包括:过度收集客户信息、未经授权共享数据、跨境数据流动管理不规范、数据资产底数不清、第三方合作数据泄露风险等。
央行相关负责人强调,此次行动的目标是“查缺补漏、筑牢堤坝”,旨在压实金融机构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,提升全行业的数据安全保障水平和治理能力。专项行动将分为机构自查、监管部门重点抽查和常态化治理三个阶段。对发现重大数据安全风险隐患或发生数据安全事件的机构,将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并公开曝光。
业内人士认为,这是在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框架下,金融监管部门推出的最具体、最系统的一次专项治理行动,标志着金融数据安全监管从“立规”阶段进入“强执行”阶段,将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更坚实的屏障。